恒生所再次获聘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常年法律顾问
2021年6月,恒生所成功中标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2021年-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该项目由恒生所范俊明资深律师、蒋冬菊主任律师、合伙人陈琪璋律师,以及李淑娴、林添财、杨凯等党员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承办。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是经中央授权由自然资源部向地方派驻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代表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履行自然资源督察职责,负责对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及所辖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包括:督察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督察地方政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等土地开发利用与管理情况;督察地方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修复、矿产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监管等职责情况;督察地方政府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情况,重点是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情况;对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重大问题开展督察;按照有关规定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开展约谈,移交移送问题线索;督察地方政府组织实施整改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责令限期整改建议;承办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交办的其他任务。
恒生所长期担任各地区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城市更新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政府及政府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政府与监管、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经验。
此次本所被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聘选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是对本所的品牌、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对本所的极大信任与肯定。未来,本所将发挥自身优势,发挥本所在行政法、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服务经验, 秉承以委托人权益保障为中心的执业宗旨,努力通过“服务创造价值”, 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以及其他行政机关、企业等客户提供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加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