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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律所行政法团队应邀为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作 “《民法典》与法治政府建设”法律培训讲座

 2020年8月12日,广东恒生律师事务所(下称“恒生律所”)主任律师蒋冬菊、主管律师陈琪璋和律所特聘的行政法专家顾问,应邀为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民法典》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法律培训讲座。上午9点,“《民法典》与法治政府建设”法律培训在白云区农业农村局1号会议室如期举行,白云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局机关全体公职人员、各局属单位负责人、各科室工作人员共约50人参加了本次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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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恒生律所主任蒋冬菊律师围绕“依法保障民事权利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实施《民法典》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考”这一主题,从《民法典》是为了保护民事权利,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种类,细化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为公民民事权利提供全方位保护等内容出发,让行政机关认识到人民群众的权利就体现在《民法典》的各个条文之中,行政机关作为国家行政管理主体,在行政观念上,要以维护民事权利为根本;在行政行为上,要以实现民事权利为核心;在行政效果上,要以扩展民事权益为目标;在行政救济上,要以补强民事权益为导向,借以帮助民事主体实现民事权利,从而把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实到具体的行为中,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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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陈琪璋律师将恒生律所为白云区农业农村局服务的半年多时间中,处理的100多件合同进行归纳总结,围绕“合同起草存在问题及合同条款防范化建议”这一主题,将恒生律所修订过的合同分类成业务类型合同及非业务类型合同两类,并就此两类合同在修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分析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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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恒生律所专家顾问以“法律咨询服务总结”为题,将白云区农业农村局以往法律咨询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指出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1、理清政府履行监管职责和集体经济组织行使自主权的界限;

2、分清依法履职的投诉处理和信访投诉处理;

3、一个合法的行政行为由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构成;

4、保持行政行为的统一性。

讲座中,专家顾问多以白云区农业农村局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如何应对问题,从何处下手解决,如何理解程序法、实体法的关系,信访和投诉的关系,白云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的指导、监督权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自主民主管理的界限等,开拓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思维,理清思路。重点提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应注意程序合法和实体合法的统一,联系白云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实际,从法理上帮助其分析和梳理实务问题,让与会人员对自己的工作有更直观的认识。


总     结

讲座结束后,白云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对恒生律所团队带来的精彩讲授报以热烈的掌声,纷纷表示三位主讲人从《民法典》对行政机关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落实到白云区农业农村局面临的现实问题上很有启发、令大家受益匪浅。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5月29日主持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时指出: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恒生律所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基层,践行中央严格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号召,精心准备,贴心服务,圆满完成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举办的“《民法典》与法治政府建设”法律培训讲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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