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辩护】2013年11月恒生律所黄京穗律师受闫某委托,就其涉嫌行贿罪依法提供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诉讼阶段的辩护法律服务。我方翻阅检察院的案卷材料后,发现检察院收取了闫某所在单位的退赃款项,结合其它有利证据,依法提出单位行贿辩论意见,获得法院采纳,闫某最终被判缓刑,受到委托人的高度好评。